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婆婆和公公在四十多年前自己蓋的,房子的年紀和老馬的年紀差不多。大概十年前,婆婆花了很多力氣重新重修舊房子,現在房子的裡外都看不出已有四十多年了。是一個非常舒適的家。
結婚前三個月,我和老馬就從一樓搬到二樓,婆婆則從二樓搬到一樓。搬完之後就發現到處都是老馬的東西,完全沒有地方可以放我的東西。大姑深知他什麼東西都想留的個性,她就跟老馬說,你的東西我幫你整理,我會幫你篩選哪些東西要丟哪些東西要留,這裡沒有地方放你老婆的東西,這裡是她家吔。她講得讓老馬頭皮發麻,他不知道大姑到底會丟他什麼東西。
整理東西的當天,大姑不只丟了老馬的許多東西,還不斷的告訴我,凡是你看到不喜歡的東西都可以丟。由於我大個肚子,很多事情都需要大姑的幫忙,她就只有告訴我,你只要告訴我什麼東西擺哪,什麼東西要丟,你整要出張嘴就好。在整理的過程,有很多東西是婆婆的,但婆婆已經很久沒有再用了,像是杯盤刀叉之類的。大姑問我要不要丟,我不過是剛門的兒媳婦,我怎麼好意思說要丟什麼東西。我就說問問婆婆還要不要,我不能做決定。大姑這時很嚴肅的告訴我,這裡是你家,如果你不把家佈置成你喜歡的樣子,這裡永遠都不會讓你有家的感覺。記住你是這個家的女主人,不是媽媽,媽媽已經搬到樓下了,你只要佈置成你要的樣子,不要管東西是不是媽媽的,媽媽一直放在這兒,就代表媽媽用不到,也不是重要的東西。
當然最後我還是沒有勇氣丟婆婆的東西,或者改變擺設,畢竟這是婆婆和公公自己蓋的房子,她花了大半輩子在這裡。但是當大姑說”記住你是這個家的女主人,不是媽媽”,我是非常的感動。